一、丽江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民航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
二、丽江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丽江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2、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3、注销公告
4、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5、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
四、丽江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属于不予登记情形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受理,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审查,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经办人初审后,提交集体研究决定。
4.决定,完成集体审查后,由审批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销的,发放注销批复;不予注销的,发给不予登记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5.送达,工作人员及时告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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