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帐户原则上用于支付以下诊疗费用可以保销:(一)门诊发生的一般性诊疗费用;(二)在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三)住院治疗、门诊紧急抢救及门诊医治的特殊病种,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但按规定须自付的部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及其它须自付部分的费用);(四)特殊检查、治疗项目费用按规定须自付部分;(五)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是什么
门诊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立后,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独设立药事服务费,不再执行合并的原项目收费标准。今后均可用市民的医保基金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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