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夫妻房产赠与的程序
1、夫妻签订房屋赠与协议,表明一方愿意赠与房屋,另一方愿意接受房屋;2、为了保证夫妻房屋赠与协议的权威性,可以办理夫妻房屋赠与公证。当然,夫妻房屋赠与公证不是必须的。3、夫妻双方携带房屋赠与协议及公证书,前往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赠与房产的过户流程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种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第二种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第三种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法定撤销要点在于:撤销赠与须依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甚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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