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哪些要求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要求有: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方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包括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书包括的内容有: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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