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行政诉讼法规定因行政行为受到权益侵害,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赔偿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由行政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不违法,由你举证证明行政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数额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十八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行政赔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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