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预售合同时,可以选择撤销合同,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判定依据以及履行情况,需要结合退房的实际原因,明晰买卖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倘若买方主动违背了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那么买方便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比例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无明确约定比例的情况下,应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比例。然而,若是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就要按照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此外,若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后,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了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那么就必须前往该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按照预售方提供的定金金额或部分房款金额,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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