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超高限车撞上了海沧大桥引桥,保险公司保险理赔了168万多元。事后,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违规操作的承运公司等单位承担这168万多元的保险赔偿责任。昨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胜诉。
这辆超高的集装箱拖车最初是拉倒了路边的电缆线杆,交警决定暂扣这部车,并要求将这部车转移到指定停车场。但谁也没有想到,负责转移的易司机在转移车辆过程中,又对货物高度估计不足,不当驾驶,又撞上海沧大桥引桥,导致拖车内的货物冷却炉严重损坏,损失高达168万多元。
事故发生后,货主就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先后分两次向货主支付了保险赔偿金计1680902.93元。货主在收到保险赔偿金后,出具了《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由此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
据了解,货主委托的承运人是星联通运公司,承运的集装箱拖车的车主是吉顺通公司,而最终负责转移车辆并撞上海沧大桥的易司机是荣阳物流公司的驾驶员。
拿到代位求偿权后,保险公司将这三家公司都告上法庭。昨日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承运的物流公司作为实际侵权人,应对投保货物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要求被告赔偿保险金的诉求,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关键词:代位求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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