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联系快递公司便可追溯赔偿事宜。
在物流运输的漫长流程中,货物所面临的风险已经成功转嫁给了快递公司。
因此,倘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货物损失或遗失等不幸事件时,货物的处理和赔偿事宜皆须由寄件人直接向快递公司进行追索。
鉴于买方在退货环节因为快递公司的过失而导致货物损坏的情况,故此次货物损失的责任应当由快递公司全权承担,而买方以及卖方均不需为本次事故负有任何责任。
《邮政法》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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