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重环境污染罪司法解释
严重环境污染罪司法解释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而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程序是: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预防措施,积极预防污染事故;应急迅速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设备,储备技术。若是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污染环境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污染环境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不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食用物或者饮用物中,从而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2.犯罪主体不同。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3.主观方面不同。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污染环境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
污染环境罪可以追究以下刑事责任:
1.构成污染环境罪的,一般可以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追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3.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有其他法定加重情形的,则追究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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