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汇票背书人会被追索吗
汇票背书人可能会被追索。
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经过提示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而无法行使票据兑付请求权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二、汇票背书人的责任
背书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背书人对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背书人应对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确保汇票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背书人未尽审慎义务,导致被背书人遭受损失,背书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背书人对汇票的背书有效性负责:背书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汇票的要求进行背书,并确保背书的有效性。如果背书人的背书无效,导致汇票的流转受阻或无法实现质押权益,背书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背书人对汇票的转让义务负责:背书人应按照汇票的要求和背书人之间的约定,将汇票转让给下一位持票人。背书人应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转让义务。如果背书人未按要求进行转让,导致转让无效或造成损失,背书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汇票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区别
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区别在于是否收付票据,背书和被背书是对票据的当事方不同,所谓的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或者盖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一条 【追索权的发生】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n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n(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n(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n(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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