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迁房新房需要维修物业总是说没时间不来我该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难道没有给你?这个质保书的内容不管是那个省的基本都一样的保修内容,都是出卖人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处理。
物业不处理的不要拖,依据合同及质保书约定向法院起诉出卖人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对物业公司久拖不修、久修不好、维修不及时以及乱收费等现象,居民该向谁投诉?
可以向物业公司所在地的房产办事处或区房地局投诉。
对于房产办事处、区房地局投诉未果的,还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向上海市房屋应急维修监督中心投诉。监督电话:635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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