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安的张女士前年5月购买一处商业综合体所属的商铺,当时购买价为每平方米5万元,首付五成,余款十年内付清。但是,从去年开始,开发商在后期促销剩余商铺时降价销售,导致张女士等人之前高价购买的商铺出租时失去了竞争力。为此,张女士问,应该如何维权?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受市场影响,房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是常见现象。一些精明的投资者在购买商铺时,要求开发商承诺以后如果降价,将支付先期购买者同等额度的经济补贴。张女士等人面临的情况,只能找到开发商协商,争取获取一定补贴,否则只能遵守协议。因为双方已经完成了交易,而张女士等人的按揭对象是银行。在此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外可以考虑签补充协议,对房价的浮动进行限制,在同地段房产市场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要求开发商予以返还多余款项或赠送其他面积等多种措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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