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曹某在与人发生争执之后被群殴,他认为自己不能就这么被欺负,应该采取手段正当防卫,便随手拿起一把菜刀砍向殴打他的赵某等人,结果曹某防卫过当,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一年,罚款6万元。
曹某经营着一家小仓买。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曹某开始清点超市里的货物。这时,赵某走进了超市,买了一些啤酒、零食以及香烟之后,准备和在超市门口等他的两个朋友一起回家。刚走出去没几步,赵某发现三包香烟少了一包,他琢磨应该是落在超市了,随后返回了超市。见到曹某后,就大声嚷着说自己刚才落了一包香烟,和曹某吵了起来,并把曹某推倒在地殴打,赵某的两个朋友听到声响后也冲进来一起殴打曹某。曹某抓起了放在收款台里的菜刀砍向赵某等人。三人被砍得满身是血,仓皇逃到了外面,路过的行人见状立刻报了警。赵某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而曹某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曹某本以为是自己受了欺负,拿菜刀砍人是迫不得已,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法院判定,曹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道里区法援律师代表曹某积极与受伤的赵某等人进行和解,曹某获得了从轻处理。
律师说法
正当防卫的要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第二,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
假如正当防卫的强度远远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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