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或不育不能成为离婚理由。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法定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包括疾病和不育。
3、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2、协议离婚: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2)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3)办理当时,会收回你们双方的《结婚证》,给你们发放《离婚证》。离婚程序到此完结。
2、诉讼离婚:
(1)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
(4)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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