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政策国家标准
时间:2023-07-09 12:00:10 1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能耗企业国家标准是什么

一、高能耗企业国家标准是什么

1、高能耗企业国家标准:

高能耗企业在为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首先是对资源的影响,供电量剧增,引起了工业结构深层次矛盾;而其中的不可再生资源,消耗量过大,对未来的能源危机埋下了隐患。其次是对周边的居民的生存环境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二、高耗能企业的分辨方式是什么

高耗能企业的分辨方式如下:

1、生产过程中,能耗强度较大,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比重比较高;

2、能源成本在产值中占比比较高的行业,也可称为消耗能源密集型的行业;

3、按国家统计分类,六大高耗能行业主要是指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燃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消耗资源能源多的企业称为高能耗企业,高能耗企业主要集中在水泥、铁合金、电石、石灰、焦化行业,水泥生产企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高温补贴
    发放高温补贴的具体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更新时间:2023-10-23 16:45:27
查看高温补贴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高温补贴 最新知识
针对高温补贴政策国家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高温补贴政策国家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