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役权人有权根据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其房地产的效益;
(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使用目的和方法;
(四)使用寿命;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范本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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