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人打了立案后警察多久能抓到人
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之后,依据案情的具体需求可自由裁量何时对涉案人员采取拘传措施。
在这方面,相关法律并未设定严格的规定性要求,通常情况下,立案工作圆满完成之际,即刻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追捕行动。
但在特定环境中,公安机关提请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的时间段最多可延长至一到四天不等。
对于那些流动作案、反复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
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刑事诉讼法》第91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人打了没什么事情报警有用吗
被殴打但身体未见明显伤害者,可寻求警方帮助。
公安机关有权对此进行调解,如双方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将不会受到惩罚;若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未能遵守承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惩处违法者,同时通知当事人可依法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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