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人打成轻伤害警察抓不到人能结案吗
在进行行政犯罪案件立案之后,如果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成功捕获犯罪嫌疑人的话,按照严格的原则,此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暂停或结束。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涉及到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件方面,公安机关有权实施调解程序,经与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后的案件,可以免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这一环节。
换句话说,只要受害者点头同意,那么警方就有权力终止该案件;如果受害者并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那么警方在此情况下结束案件便缺乏法律依据。
对于那些立案调查后选择逃离现场的嫌疑人,其处罚期限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轻伤一级公安局刑事立案犯罪人跑了还能和解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打架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一级的事件在经过报警之后将由公安机关立案展开侦查工作。
通常来说,一旦此类案件进入司法途径,将会经历三大主要环节,包括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主导)、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以及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裁决)。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有重大疑似犯罪倾向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对于已经接受拘留处理的人士,在拘留持续的24小时时间内,必须受到讯问。
一旦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并被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他/她就有权聘请专门的律师进行申诉、控诉的事宜。
而作为受聘律师,他们享有的权利包括向侦查机构了解当事人可能涉嫌的各罪名,同时也享有与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n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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