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改革与离婚:权益划分问题
时间:2023-09-03 00:10:07 2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和两种主要方式。最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购房优惠政策,同时要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房产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是变卖分割法,将房改房以市场价出售再分割价款;二是竞价分割法,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相互竞价,确定房屋产权归属最高出价方所有,他方得到相应补偿价款的房屋分割方式。

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对房产进行分割,其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购房优惠政策。

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要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对抚养子女方应给予照顾,条件基本相同时,应照顾女方。

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原则。

房产分割的两种主要方式:一是变卖分割法,可将房改房以市场价出售再分割价款;二是竞价分割法,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相互竞价,确定房屋产权归属最高出价方所有,他方得到相应补偿价款的房屋分割方式。

【 按 原 则 分 配 】

原则分配是一种常见的公司治理方式,它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分配公司利润和决策权。然而,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那么股东就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出资比例,那么股东就应当平均分配利润。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分配公司决策权,那么股东就应当按照持股比例来行使决策权。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持股比例,那么股东就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决策权。

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原则分配的具体方式,那么股东就应当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公司利润和决策权。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那么股东就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和行使决策权。

房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购房优惠政策、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兼顾售房单位的利益以及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分配公司利润和决策权等。其中,原则分配是一种常见的公司治理方式,但是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该明确具体的原则分配方式,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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