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分别为7日.15日.30日.90日.5年。
三包期限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销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修理。
三、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由于生产者未供应零部件,自送修之日起90日以上未修理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情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证据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30日和5年规定:维修人员应保证维修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天以上,生产人员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
电子产品三包国家标准
电子产品三包国家标准如下,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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