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二手房屋居住权,乃是指对于他人持有的住宅以及其附带设施的使用权和占有权的法律概念。
关于这一权益的创设,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者遗赠予以实现,当然也可以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设定。
若要以约定合同为基础建立居住权,则该合同需包含如下必要信息:
(一)参与方之身份及住址;
(二)住宅位置具体地址;
(三)关于居住条件和需求的详细规定;
(四)居住权持续期限的明确表述;
以及(五)遭遇争议时应当采用何种恰当方式处理纠纷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