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所欠破产公司的钱能否不还公司破产后,公司经理应当收回公司债权,收回的债权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得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破产管理人有权终止或者继续履行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的债务人与对方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并通知对方。管理人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或者自收到对方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视为终止,另一方应履行;但对方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合同视为终止
全文3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