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将房产约定为个人所有,则离婚时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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