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需要3种证件。分别是: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2、本人的身份证;3、户口本。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母一方报户口,孩子的母亲要带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孩子的出生登记。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的母亲要到司法部门做的亲子鉴定,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要交哪些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可见,作为孩子的父母亲来讲,不能以没有结婚为由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如果不是不计划结婚,或者存在着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一些特殊情况,那建议在得知女性怀孕之后,男女双方还是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结婚证的,办了结婚证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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