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有时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事实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但是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一、收养协议要怎么写?
收养协议的签订方式:依法应由收养关系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领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领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是要式法律行为,只有履行法定登记程序,收养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成年人收养找不到生父母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协议解除收养条件有哪些
协议解除收养条件有:
1、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在征得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被收养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可自行判断解除收养关系的意义和效果,无需送养人代表被收养人作出意思表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3、双方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自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之日起终止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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