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有继承权吗
如果是在《收养法》实施之前即形成收养关系的,即使未办理收养手续,也可认定为成立事实收养关系。如果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则养女拥有继承权。如果收养关系是在《收养法》(1992年4月1日后)实施之后才有的,则由于我国已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则没有继承权。
根据《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遗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但是,现代各国继承法都规定对未出世的胎儿有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我国继承法也对这个问题加以规定。法律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并非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应按先后顺序分别继承,顺序在后的继承人须在前一顺序无人继承时,方可继承。
3、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包括遗嘱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
2、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3、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6、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抚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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