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赔偿为什么要终止劳动合同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因工伤赔偿而终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者本人提出。如果雇主终止合同,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规定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职并享受以下福利:
(I)根据伤残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为27个月的工资,二级残疾为25个月的工资,三级残疾为23个月的工资,四级残疾为21个月的工资(二)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残疾工资的90%,二级残疾工资的85%,三级残疾工资的80%,四级残疾工资的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差额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在受伤工人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予以弥补,暂停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福利低于伤残津贴,则差额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如果员工因工作伤残被确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在规定的医学期间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4)女性员工怀孕,分娩、哺乳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少于六个月,则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如果上一年度该地区员工的平均月工资是政府公布的三倍,则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其所在地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月工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发放,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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