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拆迁赔偿多少钱,拆除补偿明细表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5年的综合地价标准:
南京一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14.84万一亩地,基准人均0.7一亩。
南京二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11.11万一亩地,基准人均1.0一亩。
南京二级区片的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8.21万一亩地,基准人均1.5一亩。
二、房屋拆迁顺序是怎么样的
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遇到拆迁拆除问题怎么办?
当认为在拆迁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时,正确的做法就是尽早咨询专门征收维权律师,遇到困惑、问题多向律师咨询,在遭遇非法对待时及时聘请律师。通过多方对比选择专门的拆迁律师团队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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