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如果有员工造成工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承包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其单位经营权交由承包人的经营形式,承包实际上是单位经营权的转移,被承包单位其他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这当然包括有关工伤保险的义务,单位承包给他人之后,该单位依然存在,单位仍然与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既然用人单位的承包经营仅仅是经营权的一种转移,并不涉及原劳动关系的变更,所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也就是由被承包的单位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工是承包者招用的,那么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承包者,这时应由承包者承担。
工程承包合同最易出现的问题
1:人工费的调整。
理由,国家或者省市会有单独的人工费调整相关文件及政策,但是有些不平等合同会强行约定你按照什么什么文件执行人工调整。
2:材料价格的调整。
一般工程会约定主要部分材料的价格包干的风险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超出风险范围需要采取何种方式计算。按施工期间或者加权平均或者其他。其他材料由于量的比例,引起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
3: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一般预付款是可以拿到,但是不排除甲方拖拖拖的情况由此导致的工期问题需要注意由谁负责。进度款的相关条款一定要认真细读。结算款的计算方式就不用说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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