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遗产怎么继承
国外遗产的继承方式是:
1.首先继承人需要办理身份证书,证明其享有继承权等的身份证明;
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
3.到达目的地国家按当地流程进行继承。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
1.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嘱分割自由;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
(4)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遗产分割的方式:
(1)实物分割
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对遗产作实际分割,使各继承人取得其应得部分;
(2)折价分割,适当补偿
当遗产为不可分物或不宜分割时,可由最需要该遗产的继承人取得,当该遗产的价值超出其应得遗产份额的,对多得部分由该继承人作价补偿其他继承人;
(3)共有
当遗产既不宜实物分割,又无法作价补偿时,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对该遗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4)变价分割
对于遗产不宜进行实物分割或折价、作价,各继承人也不愿共同继承的,可变卖遗产,由各继承人按其各自应得份额分割价款。
三、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规则
1.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没有遗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4.没有适格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居民(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5.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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