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包括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开发项目全部竣工且完成销售的等;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有,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清算说明,以及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等。
一、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如下: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什么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有: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
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如下:
1.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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