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户,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协议中约定对房产具有所有权的一方有过户的请求权,在未变更前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形式上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一方有过户的请求权,如果一方愿意配合或通过诉讼可以变更为个人财产。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办理以后可以买卖吗?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不可以再次上市买卖。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二、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而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3种:
1、婚前由一方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婚前由一方出资购方,登记在已方名下,但婚后在房产证中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此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此房为首付款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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