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阐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取规定。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的职工,或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形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员工去世或宣告死亡,受遗赠人可提取;若员工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同时,公积金账户被注销时,账户亦被注销。
根据规定,如果职工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前款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公 积 金 提 取 条 件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
1. 职工和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
2. 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3. 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缴存、提取、支付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等支出;
4. 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就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2年、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缴存、提取、支付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等支出、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就可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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