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为主债权债务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那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呢?
1.保证合同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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