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协议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并且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挂靠协议不适于依法成立的合同范围,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其中包括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情形。因此,挂靠协议应当被视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挂靠协议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因此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并且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挂靠协议不适于依法成立的合同范围,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依 据 民 法 典 , 挂 靠 协 议 是 否 有 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挂靠协议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并签字盖章时即产生法律效力。民法典未对挂靠协议的效力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认为挂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挂靠协议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然而,当事人之间达成并签字盖章时即产生法律效力。民法典未对挂靠协议的效力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认为挂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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