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限购政策:
1、买房本人具有购房地区的户籍或是在该地区具有稳定的职业,并且24个月以上连续不断地缴纳社会保险。
2、自2016年10月1号起没有在成都市区购买过商品住房(除二手房)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
3、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或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以在各自的区域内购房或是成都的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除此之外的其他限购区域只能在除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任一区域内购房。
4、在2016年10月1号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房的均不能再次购买新房。
5、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买房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6、军人根据部队提供的证明在策划哪个都买房不受此次限购的政策的限制。
7、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能通过补交社保来获得购房资格。
8、最后要注意的一点是,据成都限购政策规定,购房者需在购房区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成都限购政策范围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二、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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