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征收租户按什么标准赔偿
时间:2023-06-24 08:05:49 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租户因租赁房屋被政府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而承租人的损失又客观存在。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剩余租赁期限以及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酌定给予租户适当补偿。

一、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的怎么维权

承租人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的出租人维权方式如下:

1、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没有约定的,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时,合同可以解除。

对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而言,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金额按3个月的租金计算;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算赔偿金额。

二、格力冷库动迁赔偿标准

冷库动迁会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冷库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冷库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三、租了宾馆补偿要怎么算

租的房屋开宾馆,如遇到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归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承租人的处理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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