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认定责任前医药费谁出
时间:2023-06-27 18:14:43 4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抢救、治疗等必须要垫付的医药费时,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或者由公安机关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费可以打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当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二、事故后可以让保险公司先垫付医药费吗

首先,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但是,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赔偿额度内的钱,不垫付商业险。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万元。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买保险的人有事故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全额垫付1万元,预估医疗费不超过1万,则视情况垫付3000-5000元。

那比如说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机动车没有责任,但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只能垫付1000元。

还有几种情况,就是驾驶人没有驾照、醉酒驾驶、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被保险机动车是在被盗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也会垫付,但之后会找实际肇事人追回这笔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需具有一定条件。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申请程序:1、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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