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王某和余某。
今年3月14日下午3时左右,喝了酒的王某开着自己的银灰色别克桥车,带着余某从接渡谢家坞村出发,欲到赣东北商贸城买东西。在经过大连路金鹰大夏门口公路段时,将一走在路边的70多岁的老人撞倒,老人昏躺在地上,头上脑门流血。王某见状,想到自己中午喝了酒,保险公司不会赔偿这次事故的医疗费,便产生将老人丢弃的念头。
于是,与余某一起,将老人抬上车。在车上,两人商量后,决定将老人拖到偏僻没有人住没有人到的接渡镇铁路道口附近的阎王山上丢掉。在到达该地段时,两人将老人抬下车,将老人扔在阎王山的路边上。直到第二天早上,路人经过此处,发现老人已经死亡并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两天侦查,锁定目标,于17日将王某、余某控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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