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生子女随母落户为啥要男方签字
不需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落户需要男方签字吗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孩子迁户口时为什么还要男方前来签字
孩子是两个人的,不是一个人的.孩子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离婚夫妻的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决.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已经上了户口的孩子,孩子户口的迁移也必须父母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户口无法迁移.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父子关系不因你们离婚而改变,孩子户口随父,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同意迁,户口随母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是维持现状,也只能维持现状.除非有法院的判决,否则,派出所是不敢办理迁移的,因为在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迁移孩子的户口,这是侵犯了父亲的权利.侵犯人权是违法的.法院能不能判决迁移户口,看你诉求有没有充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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