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入境证件收费:
根据公安部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北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2017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新的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以下为下调前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1.入出境通行证(二次有效):50元/证。
2.入出境通行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3.因私护照:200元/本。
4.丢失补发护照:200元/本。
5.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20元/项次。
6.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100元/本。
7.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证。
8.内陆居民赴港澳签证(一次有效签证):20元/件。
9.内陆居民赴港澳签证(二次有效签证):40元/件。
10.内陆居民赴港澳签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证):100元/件。
11.内陆居民赴港澳签证(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证):300元/件。
1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50元/证。
13.台湾居民一次来往大陆签证(一次有效):20元/件。
14.台湾居民一次来往大陆签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100元/次。
15.居留签注(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200元/次。
16.居留签注(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300元/次。
17.来往大陆签注(口岸一次有效):100元/次。
18.台湾同胞定居证:10元/证。
19.华侨回国定居证:10元/证。
2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
21.签注、加注、延期:20元/项次。
注:
1.详细政策可拨打市物价局行费处电话:0311-86688981
2.价格投诉请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