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合同解除权要遵循什么程序
一方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关系时,主要应遵循如下程序:
1.解除权的行使应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即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
2.应当通知对方,即在解除条件出现时,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必须通知对方。
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
4.法律规定特别程序的,应当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
1.不可抗力;
2.当事人一方明示违约;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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