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
时间:2023-07-24 10:23:51 4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分割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可以撤销;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自行修改协议内容即可。

不过虽然离婚后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但是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法院审理后认定不存在起诉方受胁迫、受欺诈的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或者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也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最新房屋分割离婚协议书范本

<p>男方:</p>

<p>女方:</p>

<p>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区人民政进行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p>

<p>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p>

<p>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p>

<p>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现协商归女方所有。</p>

<p>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p>

<p>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p>

<p>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p>

<p>协议人: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p>

<p>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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