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以下资料是必备的:
个人申请(户口迁移申请书);
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办出生证会用到);
村委接收证(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结婚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资料
迁移户口的材料: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3.村委接收证;男方村委开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当前只需要前一份;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结婚后男女双方组建新的家庭,发生户口的迁移是很正常的事情。夫妻户口同一县市到女方户籍地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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