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一般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如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付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合作等。签订施工合同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前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许可证。
2、承包人主体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规定,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3、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由国家严格监督管理。
4、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因此,施工合同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在签订类似合同时请专业律师检查。
施工合同又称工程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结算时间一般是多久
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逾期拖欠工程款利息如何确定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时,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按银行同期利率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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