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车辆购置税,是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缴纳的,与增值税是否下调无关。比如,顾客a在3月31日购买轿车,不含税价(计税价格)10万元,增值税税率16%,总金额11.6万元。顾客a在4月1日以后去缴纳车辆购置税,其计税价格仍然是10万元,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1010%=1万元。
什么是汽车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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