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人的盗车团伙在两年时间里,在北京多个城区疯狂盗窃、销赃33辆广州本田车,涉案金额达580万余元。11月2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了这起京城最大团伙盗车案。
法院以被告人张建丰和温伟犯盗窃罪,一审分别判处二人无期徒刑。以同样罪名判处被告人何京明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十六名被告人法院则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以及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2月到2008年4月的两年多时间里,张建丰等人的足迹遍及北京市朝阳、海淀、西城、东城、崇文、宣武、丰台和石景山等区,他们大多选择在凌晨下手,目标锁定广州本田牌轿车,采取用解码器解码方式,将车辆打开然后开走。先后共窃得33辆本田车,其中,22辆被盗车辆为本田雅阁,7辆为本田奥德赛,4辆为本田crv,涉案金额共计580万余元。主犯张建丰预谋和参与了全部33起盗窃,并在偷车过程中,主要完成撬锁和用解码器解码等技术工作。
张建丰今年46岁,北京人,曾三次犯销售赃物罪被判刑。据张建丰交待,他在出狱后开办了一家洗车行,但因生意不景气,他向别人借了好多高利贷。当他无力还债时,洗车行的两名广东师傅向张建丰传授说不如增加一个配钥匙的业务,他们教给张建丰配本田钥匙的技能并上网购买了解码器,此后,张建丰开始了自己的盗车生涯。
张建丰与同案被告人何京明是中学同学,与温伟是发小,在盗窃过程中,温伟与何京明主要扮演望风的角色。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建丰、温伟、何京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机动车辆,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茹士鹏、张强等十六名被告人明知是被盗车辆,而分别予以购买、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建丰、温伟、何京明多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对其所犯盗窃罪依法均应惩处。张建丰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等五人能够认罪、悔罪,对其可分别适用缓刑。宋某等四人认罪、悔罪,可单处罚金。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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