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关系不同,且定义不同。具体而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合同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转让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对价的合同。因此两种合同中的法律关系相对人也不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也是不一样的。
租赁合同与租赁协议的区别
从法律上来说,租赁合同和租赁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两者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同一性质,是指房屋的出租人把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之内,支付一定的租金,并且在合同终止的时候,把房屋完好无损地归还给出租人的一种协议。
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的内容包括:
1、房屋的详细地址、居室间数、使用的面积;
2、房屋包含的家具电器;
3、层次布局、装饰设施;
4、月租的金额、租金缴纳的时间以及租金缴纳的方式;
5、租赁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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