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18周岁父母还是监护人吗
年满18周岁父母不一定还是监护人,需要分情况而论,如果年满18周岁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权终止。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孩子的监护权到多大
监护的终止,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引起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
2.被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监护的裁决。
3.监护人死亡。
那么父母的监护权也就会消灭。但我们也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孩子可能是精神病患者,这样的情况下其实父母对其的监护权就会持续下去,而不会在孩子18周岁的时候就终止。
三、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监护人不一定有权继承被监护人财产,如果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继承其遗产;但是如果监护人不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没有权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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