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落户政策如下:
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户;
3、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4、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5、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
6、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7、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亚落户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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